在八八水災滿月的前夕,劉兆玄開了一個內閣總辭的記者會。個人不認為內閣有必須總辭的必要,但也相信劉兆玄非那種佔著位子不走之人。當劉兆玄走上記者會的主席台前,緩緩道來,內閣將總辭,短短的八分鐘內並沒有為自己做任何解釋,而是一肩扛起所有八八水災政治責任,天佑中華民國、天佑臺灣百姓。

劉大俠始終是有著儒者的風範,動容的八分鐘致辭,漂亮的下台身影,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一片雲彩。

而八八水災到現在已經一個月,所有的地方首長全部搞失蹤,不論高雄縣、屏東縣、台南縣、嘉義縣等的首長們,這些人負了什麼責任?有人在意嗎?其實真的沒有人在意。而地方沒事,中央政府連串人頭落地,這公允嗎?《災害防救法》第一線負責的是直轄市、縣(市)及鄉(鎮、市),而中央是協調、支援、督導與考核,反而地方、中央互換了嗎?災害預防的第22條~第24條地方政府做了嗎?災害應變措施的第27條,地方又做了什麼?

風災後面對殘破的家園是何等的傷痛,但是當面對「責任」這個問題時,地方自治完全不見了,彷彿地方政府只負責「自治」,至於救災、善後、責任歸屬、追究就一切有中央頂著。所以發生災害時,總統和行政院要第一時間到現場勘災,甚至疲於奔命的到處勘災,至於縣市長則是消失在空氣中,地方政府的功能和角色完全不見了。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會一開始就先把責任全部推給中央政府,怪中央氣象局預報不準,怪國軍救災緩慢,怪東怪西,地方完全沒有責任,反正劉兆玄就是要一肩扛起所有的責任,這些地方父母官只要負責把責任推一推就算是完美演出,反正中央行政院已經總辭負責了,那地方首長就可以高枕無憂,繼續幹他的百里侯,負責?就完全不必要了吧!

新聞連結:八八救災 九二一的10倍難!  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6/5117495.s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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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敏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