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新認識的朋友,問我在我部落格內的某篇文字寫的是關於誰?(因為我部落格內的文字都零零落落不成章法,無法稱為文章),我一時語塞,無法回答。想想我才驚覺這二、三年來,我將某些內心零零落落文字的po上部落格之後,似乎就很少再回頭去看看,總以為每寫完一段文字就能撫平內心的情感、過去的一團往事、某段的時光,但是心情無法因為寫完了或記得而感到喜悅,有時卻因為重新記起而感到空虛。

是繼續追憶而痛苦,所以要一清而空?還是因為追憶而回味道某些記憶碎片的純潔甜美,而繼續按圖索驥?我想起了金凱瑞與凱特溫斯雷演的「王牌冤家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」,這部電影主要描述一對情侶互相賭氣而分手,彼此前後找上一家「忘情診所」,希望只要一個按鍵就能忘記情、忘記愛。忘情診所中的金凱瑞想要遺忘又捨不得遺忘,只能在與凱特溫斯雷在情感的眷戀中攜手逃亡。

手心裡的沙是要讓它流逝?還是緊緊的握住?那是要執著的記住?還是乾脆的遺忘?回頭看看過去留下那些文字的片段,那些瑣碎混亂的抽象記憶,卻都是多少的歡喜悲傷與波濤洶湧,或許寫下的只是我在記憶的縫隙中奮力奔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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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敏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